医务部各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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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质控与病案管理
| 基础管理 | 1、 建立全院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监督和评价等工作。 2、 拟定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健全、完善医院医疗核心制度和各类医疗规范,抓好培训,督导实施。 4、 与质控部门一起合作建立或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按时总结汇报,保障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5、 检查、评定医疗效果、医疗指标,做好医疗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提出整改、奖罚建议,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6、 协调院内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医疗工作,合理整合、利用卫生资源,促使医疗流程不断以病人为中心进行改进。 7、 组织院内外重大抢救,组织院内重大会诊,负责院外会诊及转诊的审批工作。 8、 负责院内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和特殊手术的审批,负责临床应用性新技术项目评选。 9、 有效防范医疗差错和医疗缺陷。及时掌握各科医疗差错和医疗缺陷发生情况,做好调查、分析,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10、 做好本院医师处方权及麻醉处方权的管理及临床贵重药品、特殊用药的审批。 11、 负责临时性、指令性院外医疗业务人员的派遣和组织,以及对基层医院的业务指导工作。 12、 负责本院临床医技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以及外院临床医技科室专业技术人员来本院进修、学习的审批管理工作。 13、 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卫生下乡、宣传、义诊、查体等);作为医院对外的一个窗口,负责外部兄弟单位的业务接待和联系。 14、 负责全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15、 负责全院临床医师信息的建立与维护。 16、 负责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伤害及死亡报告的管理与信息上报。 |
执业管理 | 1、 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办理、校验、变更和注销,保证医院执业地点、设置名称、开展科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相一致。 2、 负责本院医师执业注册和变更工作,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未经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超范围行医。 3、 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申请办理,禁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类诊疗活动。 4、 根据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医政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和行业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5、 建立本院依法执业档案,配合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
质量管理与 评价监督
| 1、 建立健全质控管理组织、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2、 制定质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医疗质控政策宣传培训。 4、 依据三甲医院标准,建立院内完备的医疗质控体系(3级),明确并不断完善医疗质控指标。 5、 以病历书写检查为核心,督促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 6、 定期做出各科室病历质量评价并给予公示和相应的处罚。 7、 负责与网络信息工程师协调,进一步完善电子病历质量管理。 8、 负责落实手术分级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9、 与输血科配合,对全院合理用血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做出分析报告,督导临床严格遵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0、 协同药学部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做出分析报告,督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 11、 负责医疗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 12、 协助医保办,监督检查临床科室对参保人员使用全额自费或部分自负“三个目录”项目的知情同意制度执行情况。 13、 负责组织单病种的制定、实施及质控工作。 14、 负责组织临床路径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 |
卫生应急 管理 | 1、 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 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建设,做好人员、技术、药械、车辆的应急储备。 3、 负责急救处置的人员、药品、器械、车辆的调配工作。 4、 负责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 |
病案管理 | 1、 制定和完善各项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全部病案(文字、符号、图片、切片、影像、多媒体等)资料的维护、管理、安全、保密工作。 3、 接待国家执法部门、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的病案查询、借阅、复印。 4、 为医院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信息的检索、统计。 5、 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统计规章和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6、 填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统计调查表,搜集、整理和统一提供医院卫生统计资料。 | |
医疗保险管理 |
医疗保险管理 | 1、 建立健全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制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计划。 2、 制定各项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并加以监督落实。 3、 负责医保政策宣传培训。 4、 负责组织协调医保相关部门工作。 5、 督导完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三个目录”建立及完善;HIS系统改进、结算流程改进等。 6、 负责住院结算审核、外伤审批、急诊费用合并计算审核,急诊住院结算审核,明细打印。 7、 负责门诊大病结算审核、门诊大病病历保存,门诊大病续办等。 8、 负责特殊人群记账管理审核,外院就医审批等。 9、 负责工伤门诊及住院结算审核,结算单打印。 10、 负责生育保险结算审核,结算单打印。 11、 配合社保局各项检查考核,指导相关科室做好准备。 12、 每月配合社保局抽审病历,并对抽审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3、 负责制定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就医,提供医保咨询服务窗口等。 14、 负责药品、耗材合理使用监控,定期对各临床科室医保住院费用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和通报,考察其定额统筹金使用情况;根据统筹金使用情况奖优罚劣,督促整改。 15、 统计各类医保人群数据,便于领导决策。 16、 负责医保定点及新业务的申报。 |
门诊与医患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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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 管理 | 1、 负责门急诊及医技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督查各门急诊及医技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建立门急诊大事记和门诊日志。 2、 负责门急诊及医技科室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门急诊科室的诊疗工作。定期召开门急诊工作会议,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 负责门急诊就医流程的制定和执行。 4、 负责专家门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5、 负责门急诊患者的诊治和抢救协调、指挥工作。 6、 负责组织门急诊医疗质量和病历书写质量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7、 提供门诊导医咨询、优化门诊就医服务流程。 8、 负责门急诊健康宣教和门急诊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医院内外各种健康义诊活动。 9、 负责门急诊环境和秩序管理工作,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有序。 10、 负责病员服务中心、便民门诊的管理,提供门诊“一站式”服务。 11、 负责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做好统计分析,改进门诊服务工作。 12、 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13、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
医疗纠纷管理 | 1、 负责全院各种各类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讨论,出具书面意见并答复投诉人;负责与患者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医患纠纷。 2、 组织协调全院各种各类纠纷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对外联系,完善每例纠纷案件的调查、取证、申诉、答辩、归档工作。 3、 负责案件总结分析,加强档案管理,对每一例投诉案件处理完毕后编号存档;对纠纷进行阶段性的综合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为医院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 |
医疗安全防范管理 | 1、 负责对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出减少或避免医院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2、 承担法律事务咨询,收集、整理与医院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3、 提供医疗法律法规方面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医疗风险分析,建立并完善防范医疗纠纷的各项规章制度。 4、 修订并完善法律教育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相关处室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